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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2020-04-09 10:22: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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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 4月7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今年将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刘海军介绍,我市将通过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执法力量持续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出更好的社会效益,从而进一步适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 

为了确保生态环境执法科学性,我市将围绕生态环境部划分的六大类别及行业区分,严格对照纳入条件,结合本地产业布局、行业特点和企业环保治理水平,进一步细分企业类别,补充完善行业类型,确保符合要求的企业应纳尽纳。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全面梳理、认真核查,列出符合本地区条件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对象,将具体监管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措施及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为了科学精准实施正面清单管理,我市将正面清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刘海军介绍,具体地说,我市将对正面清单前五类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在清单实行期间被“双随机”抽查到的,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在清单实行期间,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以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为主,将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明确未列入正面清单监管企业范畴。对未纳入清单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实现“零容忍”,坚决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今年我市将强化科技对环保支撑。在清单实行期间,我市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便携式高能高频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车、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执法和服务,确保监管执法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强化互联互通。做到多部门联合,信息共享,互通和互联,有效避免重复执法和重复调取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此外,我市还将强化服务指导,把行政处罚、行政指导和面对面服务结合起来,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坚持精准施策,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关注。今年我市将针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以及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实施现场核实处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产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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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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