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晓冬)利用尿毒症患者的信息办理POS机,并通过使用Pos机刷卡套现的方式帮助电信诈骗分子取现,在2018年4月12日至27日疯狂取现约500万元。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犯诈骗罪提起公诉诈骗案一审获判,海州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余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以上,并处罚金。
事情还得从一则报警信息说起,2018年4月初,海州区的江某报警说,自己被人打电话冒充连云港消防制度领导需要做业务为由诈骗了28万元,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资金流水研判,被骗的28万打入一个银行账户后,迅速被人通过刷Pos机消费的方式转移到河南谷某、李某两个人的账户,而后在银行将钱取走。经过缜密侦查和布控,12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谷某交代,自己是尿毒症患者,一个陌生号码在2018年4月初给自己打电话说有个赚钱的机会,我只要把银行卡提供给他们绑定,他们负责把钱打到我的账户上,我只要把钱取出来就可以拿到千分之四的取款好处费,还专门强调取款量很大,总共有一两个亿。谷某一听有这种好事,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顺便取个款就能拿到几十万,想到自己尿毒症透析需要很多钱又没有生活来源,便答应了下来。对方让谷某再多找几个人,谷某就找到自己的病友李某,李某和谷某情况相似,也同意了。没几天,对方就用他们的银行卡办好了Pos机,通知谷某到银行取款,谷某按照指示到银行取了二十多万交到对方手里。后来为了避免被人怀疑,对方又让联系谷某让多办理几张银行卡,到时把钱先转到新办的卡里取。就这样,谷某前前后后取了100多万元,自己只获利了几千元。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利用尿毒症患者信息帮助电信诈骗分子套现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被告人徐某在2018年3月初向前来走亲戚的许某甲提出帮忙“刷卡套现”给犯罪嫌疑人转移赃款,囊中羞涩的两个人一拍即合。后许某甲找到自己的侄儿许某乙商量此事,许某乙联系了朱某甲,朱某甲又找到朱某乙。2018年3月的一天,在许某乙开的台球室,许某乙、朱某甲、朱某乙三人进行了会面,三人经过商议后,一致同意朱某甲刚提出的通过刷POS机即时到账并安排尿毒症患者到银行取钱的方式给电信诈骗嫌疑人转移赃款的方案。随后,许某甲、朱某甲和许某乙来到徐某家中商量具体细节,约定提成以及分工后众人正式达成合伙。4月初的一天,朱某乙联系朱某丙,让其帮忙寻找有尿毒症的患者帮忙取款并承诺给予其提成。后朱某丙联系高某找到一批尿毒症患者,也就是谷某和他的病友,将这些患者信息提交给朱某乙后办理了共计12台POS机用于帮助电信诈骗分子刷卡套现。随后的日子里,电信诈骗分子通过诈骗电话将被害人的钱款骗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徐某迅速将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卡进行刷POS机套现。这期间,徐某通过频繁更换电话号码和固定的5-6人取得联系,被刷的银行卡共计53张。被刷的赃款转移到尿毒症患者谷某、李某等四名尿毒症患者的银行卡上,并由这四人在多家银行进行取现,取款的现金再由谷某交由朱某丙和高某后转移到朱某乙手中,最后由刘某送至徐某手中。在2018年4月12日至4月27日期间,该犯罪团伙疯狂作案,帮助电信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共计490余万元。
案件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中发现,公安机关除了对徐某进行逮捕,其余犯罪嫌疑人仅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逮捕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遂依法分两批对许某甲、许某乙、朱某甲、朱某乙、刘某、朱某丙、高某等七人决定逮捕,目前朱某丙、高某二人仍在法院审理中。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应当警惕电信诈骗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随便答应他人帮忙取现的请求,更不能以此为生意,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助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