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连云港市民政局获悉,由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正式公布,全国54个市(区)被确定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港城成功入选。
据了解,近年来,连云港积极推进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46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3个、民办养老机构63个,全市养老床位约3.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1张。建成农村老年集中居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小型托老所、“关爱之家”1473个,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70%。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智能化养老服务覆盖城区,以公建民营、公办市场化运营、合资等形式为主的养老服务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上海海阳、南京安康通、江苏中佳、南京斑马等10多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连云港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在激烈的竞争中提高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基本满足了港城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要突出推广前三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形成规模,扩大服务覆盖面。试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任务: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推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经验,重点解决当地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智慧养老,探索形成“互联网+”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建立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笔者了解到,连云港将依托市民政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采取“一平台六中心”的架构,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中心、老年人配餐送餐中心、居家养老护理支持中心、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适老化居家环境和养老服务产品展示中心、养老综合服务评估中心,以此为主要抓手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改革试点工作。(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黄蕾 徐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