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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医院闹事判刑
2019-07-13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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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3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董国经)儿子饮酒过量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失去理智的父亲将矛头对准施救的医院,纠集50多人到医院“闹事”。发生在灌云县这起“医闹”事件,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为首的死者父亲张蔷(化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蔷不服诉至二审法院,近日,二审法院做出裁定,维持原判。

  据了解,去年2月20日中午,张蔷未满十八周岁的儿子张山(化名)在其朋友生日宴席上饮酒过量,被他人送至卫生院救治,后经救治无效死亡。当日下午,张蔷等人将张山尸体停放在卫生院观察室内,纠集庄邻、亲友等50余人至该院,置留在该院观察室、输液室、大厅等处。次日上午,张蔷等人煽动他人推搡维持秩序的民警,纠集更多人至卫生院,指使死者同学用输液椅堵住走道、拍摄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将煤气罐、汽油等危险品携带至该院门诊楼内,拒不运走。第三日,张蔷等人采取封堵该院门诊楼大门、输液室、观察室、过道及辱骂、冲撞、投掷汽油瓶、向自己身上浇汽油欲自焚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蔷等人聚众扰乱卫生院医疗秩序,情节严重,致使该院医疗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且属共同犯罪,其中张蔷系首要分子,应依法惩处。判决张蔷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蔷不服诉至二审法院,近日,二审法院做出裁定,维持原判。

  “近年来医患纠纷不断发生,由此引发的“医闹”也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医闹行为不仅不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还会给医院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扰乱社会秩序。”灌云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指出,张山年少去世,令人惋惜,张蔷失去爱子,丧子之痛令人同情,但张蔷不听民警建议,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反而采取将死者尸体停放卫生院、纠集庄邻,聚众闹事的方式索要赔偿,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为此,承办法官通过中国江苏网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切不可采取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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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良琴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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