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为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入河污水排口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和整治,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运行;2020年底前,城市(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包括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工业项目等所有排水户用地红线内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善城市排水管理体制机制;2021年底前,乡镇、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全运行,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等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指出,管长制的核心工作是雨污分流,是河长制的有效补充。管长制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县(区)和功能板块、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行政辖区主要领导担任各自片区管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排水管网(沟渠)的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管长制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管网现状调查和问题诊断、快速实施市政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全面实现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对小区内排水管网实施统一养护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把关、强化在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完善项目建成后的排污监管、对粗放的污水截流方式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镇面源和点源污染管控等十个方面。
其中,《方案》提到的对小区内排水管网实施统一养护管理,要求各县、区、功能板块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排水设施,按照雨污分流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后,委托专业化队伍进行统一养护管理,2020年底前,市区各区(功能板块)居民住宅小区排水管网全部纳入市政养护。为了强化在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2019年6月底前,各级管长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工业等项目的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情况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和雨污分流标准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各级排水管理部门将加快推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涉及排水的项目接管审批时,应审核项目雨污分流情况,达到雨污分流和接管标准的方可批准接入。
据悉,为了做好保障,管长制考核将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记者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