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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副驾驶没开车却构成“共同危险驾驶罪”!连云港这起案件,你会觉得他冤枉嘛?
2019-05-20 22: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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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李根基)前段时间,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在办理一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时,通过开展缜密细致的侦查工作,将共同饮酒后提供自己车辆给朋友驾驶的王某华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3月20日晚,高新区大队在市区玉兰路路口开展查缉酒驾、毒驾夜查行动时,当场查获苏G7352U小型汽车驾驶员李某志涉嫌酒后驾驶,后对其开展血液检验(经鉴定机构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5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讯问查证等工作。

  据李某志交待,当晚其与朋友王某华在通灌路一饭店共同饮酒后,本想找代驾回赣榆老家,但因未找到代驾心急,于是经过王某华的同意,拿到了王某华的车钥匙并开车至查缉点被查获,王某华当时坐在副驾驶位置。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饭店内外监控并且开展讯问调查,王某华对当晚明知其朋友李某志饮酒,还提供自己车辆给李某志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一时义气行为悔恨不已。

  交警提醒,明知他人醉酒,仍然提供车辆并放任他人驾驶机动车的,同样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构成共同危险驾驶。本案中提供车辆并且坐在副驾驶的王某华,因为一次自认为讲义气的行为可能就成了“帮助型”共犯,实在是害人害已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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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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