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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尘治车”成效显著 4月港城空气优良天数达24天
2019-05-07 16:51: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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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4月份,我市PM2.5浓度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7%,为我市2013年有PM2.5监测记录以来的同期最低值;空气优良天数24天,同比增加6天。空气质量的大幅改善,表明我市4月份开展的“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高位部署,强力推进治气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高位部署,强力推进治气工作,特别是4月份,我市启动“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现场检查、督办,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针对省督查组交办的问题,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同步处理类似问题

  建章立制,“港城特色”治气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制度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保障,4月份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一批制度性文件,具有“港城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压实县区、乡街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职责,我市首创空气质量“点位长”制度,明确10位县区级点位长,由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及重要市控点位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46位乡街级点位长,由市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为规范点位长履职行为,我市出台《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并制定《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空气质量“周排名、旬通报、月约谈”制度,定期对市区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进行排名、约谈。针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实际,出台“史上最严”治尘措施—《连云港市严格工地扬尘治理十项规定》,明确治尘要求、部门职责以及惩处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为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简化行政处罚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严查重处,对违法行为“零容忍”。“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对能够马上整改的,快查快处,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理。截至4月底,182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50个,其余32个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同时,责令整改122家、关停取缔18家、立案处罚34件、处罚金额100.866万元、约谈13人、问责12人。在省督查组交办问题的基础上,我市举一反三,要求477家企业进行整改,关停取缔62家“散乱污”企业。(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

标签:空气质量;点位;降尘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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