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吕凤杰 杨巧园)闲暇之余养养花、种种草算得上是一种风雅的喜好,但喜好应遵纪守法。近日,灌云县侍庄街道一女子因自己喜爱花草,唆使丈夫与自己一起偷花,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
3月24日上午8点左右,灌云县公安局侍庄派出所接到侍庄街道陆庄小区绿化工程承包人边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其种植在陆庄村部附近的三棵独杆月季被盗,损失达千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民警走访周边群众和调取案发地附近监控,对该案发时间段出现的人员进行反复筛查、对比,发现侍庄街道的李某娟和其丈夫王某仁有较大嫌疑。民警马不停蹄赶至嫌疑人的住处,发现三棵被盗独杆月季完好无损地“站立”在嫌疑人家的院子外面,可谓是人赃俱获。
经审查得知,嫌疑人李某娟平时喜爱养花,3月23日下午,她骑电动车路过案发地时,发现路边种植的独杆月季高大粗壮,很是喜人,想“孤芳自赏”,便动起了歪脑筋,又怕一个人拔不动,遂回家喊来丈夫王某仁帮忙,王某仁也是“妇唱夫随”,两人骑车前往案发地合力将三棵独杆月季“搬”到了自己家中。
“妇唱夫随”是一种传统美德,但一方违法,另一方应及时制止,不能成为帮凶,否则会付出惨痛代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娟、王某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