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汉晓、张愚)近年来,连云港市海州区院立足检察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以司法办案为载体,切实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经济健康发展环境的要求落实到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中,为激励企业创新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处理好办案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坚决防止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而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相结合,注重个案办理效果,切实维护企业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如海州区院办理的黄某某、相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案一案,该案五名被告人以在各自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连云港某妇产医院负面消息为威胁,迫使该医院支付五家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微信软文的服务费共计4.5万元。案发后,海州区院迅速派员介入,了解到本案五名犯罪嫌疑人凭借掌握的自媒体资源,抱团合作,以负面的未经核实的信息试压要挟促成交易,受害单位不止一家,对当地的公平交易秩序和营商环境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最大程度固定了五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最终在该院起诉后,五人被依法判刑,使该案中企业的财产权切实得到了保障,发展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改进办案方式,在依法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企业涉案案件,充分考虑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具体做法主要包括:注重对涉案企业进行综合摸底,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社会贡献程度特别是就业贡献等,作为案件处理方式的参考;在适用强制措施时采取审慎态度,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较好,退赔损失充分的案件,酌情采取非羁押措施、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确保办案工作法律效果、工作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拓宽服务平台,致力保障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建设。一是建立“非公经济服务”微信平台,运用涉企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提示、警示教育宣传、在线检察互动四项功能,提供涉企法律服务信息425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院领导班子实地走访定点联系的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天马网络集团等13家企业,提供建设性服务意见18条,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三是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法律和维权意识薄弱问题,专门组织院领导、业务骨干到连云港市农发集团、江苏瀛洲发展集团等单位开展企业经营法律知识讲座,特别是就企业容易涉及的偷逃税、虚开发票、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罪名进行重点讲解,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