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4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庄健 任加禄)近日,连云港海州一男子年前想把自己新房装修一下,便到市区某装饰城看地板,结果地板还没买,就赚了4千余元,怎么回事呢?记者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浦东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于昨日被海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刘女士是市区某装饰城一家地板店老板,去年12月3日晚上,她回到家中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时,突然发现包内的4千余元现金不见了,怎么回事呢?自己白天一直在店内上班,哪也没出去啊?第二天一早,刘女士便早早来到店铺,调阅店内监控查看,发现是一名男顾客偷了自己的钱!随后刘女士便报了警。
浦东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很快来到了现场。“警官,就是那个戴帽子男的偷我钱的,”刘女士对前来出警的民警说到,“他一开始进来要买地板的,我就接待了一下,正好有个熟客过来,我就照顾熟客了,也没顾得上他,谁知道他竟然偷我包里钱,太气人了。”民警随后查看了现场监控,发现当日下午2点多钟,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店铺沙发上,看见刘女士放在沙发上的包后,见四周无人便打开查看,随后又将包合上,十几秒后又快速打开刘女士挎包,从中拿出一沓钱装入口袋,快速起身离开。
锁定嫌疑人后,办案民警便回到派出所开展视频追踪,发现该男子得手后立即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来到市区某步行街一家店铺买了双鞋,随后乘坐公交车来到海州鼓楼,之后便不知去向。办案民警没有放弃,随后将相关线索推送至相关警种部门进行深度研判。1月23日,办案民警获悉该男子系57岁的海州人张某,曾先后因盗窃、诈骗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当日下午,办案民警在市区某菜市场将其抓捕归案,经审查,张某交代了盗窃刘女士现金的犯罪事实。原来那日下午,张某起初是要去装饰城看地板,给自己新房装修的,谁知道看到了刘女士的挎包,又见四周无人,便犯了“老毛病”,伸手将刘女士包内现金偷走,真是印证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临近年关,一定要将贵重物品和钱财保管好,以防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