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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化品企业违反安全运输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五万元
2019-01-16 17: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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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6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杨才华)春节将至,各类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也日益繁重,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街道一家生产氧气的危化品企业因为没有使用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运输氧气而被交警海州三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后该案移交给辖区宁海派出所进一步处理,宁海派出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呈报海州分局,依法作出对该危化品企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单位的危化品专用运输车今天正好在汽修厂维修了,因为合作单位急用,我们领导临时安排这辆普通货车拖运的。”面对民警的询问被查获的货车司机程某一脸无辜的样子,“你们作为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知不知道这样做是属于违法的啊?”“知道,我在我们单位已经工作好多年了,是一名老驾驶员,我有危化品运输车的驾驶员资格证等相关手续。”“那你为什么要明知故犯违反规定啊?”“说白了就是抱有侥幸心理。”对,每一位被查获的驾驶员都是这样解释的,如何破解这种侥幸心理成为公共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大课题。

  1月9日下午4时许,程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拖运96只空氧气瓶行驶至海州区宁海街道工贸园迎宾大道上被巡逻至此的交警海州三大队民警拦了下来,因为涉嫌违反相关危化品安全运输管理规定,程某连同驾驶的货车和氧气瓶一起被交警移交给辖区宁海派出所进行查处。

  “氧气属于二类危险化学品,其运输、保存都需要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我们的处罚不是目的,作为企业和当事人关键要拿出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任何侥幸心理作祟。”当企业负责人拿到处罚决定书时,办案民警一再叮嘱该负责人。在此,民警提醒和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谨记“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不要等事情发生了,一切都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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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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