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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12-25 09:56: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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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坟烧纸引发山火,烧了7公顷多疏林地,近日,连云港赣榆区法院对赣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汪某犯失火罪被判缓刑,还要补种600棵树。

  今年2月,被告人汪某在赣榆区班庄镇窦洪爽村后山上上坟烧纸时,因疏忽大意引起火灾,造成山上疏林地过火,部分树木被烧死、烧伤。赣榆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汪某犯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汪某通过补种树苗方式以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法院经开庭查明,被告人汪某失火行为造成山上疏林地过火面积达7.3333公顷,过火区域系国家级公益林,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出具生态修复方案认为,通过栽植黑松300棵、朴树300棵,营造混交林,基本能够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庭审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庭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判决被告人汪某应于2019年2月至5月,在赣榆区班庄镇窦洪爽村后山补种300棵黑松和朴树各300棵。(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许雨)

标签:被告人;民事;上坟烧纸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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