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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卖淫秽视频贴补家用一天收入几百元 女子获刑3年
2018-10-26 15:56: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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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连云港连云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某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6岁的林某某是福建省三明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成年后就过上了打工生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平日里,自己一人在家带孩子,而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养家。

  2016年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某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她顿时动心了,一来不耽误带孩子,二来又能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她用微信将广告中的联系人加为好友后,得知是通过微信贩卖淫秽视频,心想应该不犯法,就同意并交了300元的代理费,接着被拉入一个微信群。在这个群里,她获得一些淫秽视频,收藏在微信里,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广告,按照8元10部视频、20元50部视频等价格卖给买家。

  很快,林某某赚了一些钱。2017年,林某某又专门另外注册一个微信号,四处添加陌生人,并在百度贴吧里打起了销售淫秽视频广告。在这期间,林某某又付费加入几个存有大量淫秽视频的QQ群,并将视频资源保存到百度云盘里。随着客源的增加,林某某的收入也从几十块钱一天增加到几百块钱一天。

  2018年3月21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宿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随后,该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4月26日,在福建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连云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林某某讯问时,她哭诉道:“真是后悔莫及,自己只知道卖的是‘黄片’,却不知道在网上买卖‘黄片’是违法的。”办案检察官明确告诉她:根据刑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查证,林某某通过微信、百度网络云盘向其他人贩卖淫秽视频120多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孙运芹)

  【检察官支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友都应有义务和责任规范自身的网络言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拒绝低俗文化,对于淫秽色情的网络信息,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激浊扬清,还网络一片清净。

标签:淫秽;贩卖;淫秽视频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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