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7日连云港讯 2018年10月16日晚,洪门派出所到报警:报警人称其微信好友钱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声称要自杀的动态,请求救助。
洪门派出所接警后,根据报警人提供住址民警蒋新民、胡瑞荣迅速赶至海州区海连西路某小区内19号楼一单元502室,到场发现居住该处的为张某华一家,非扬言白杀人员钱某。
洪门派出所民警发现该情况后,迅速反馈110指挥中心,并协调钱某户籍地派出所走访调查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帮助,同时,在现场小区积极走访并让所内值班人员在大平台进行进一步查询。
经洪门派出所民警相关工作,最终确定了钱某的确切位置,并在该小区19号楼二单元102室查找到扬言自杀人员钱某(女,38岁,海州区人)。经了解,系钱某与丈夫刘某吉(男,37 岁,赣榆区人)因感情不和发生轻生念头。后洪门派出所民警将钱某交由钱某家人钱某明(男,34岁,海州区人)、柴某风(女,32岁,海州区人)看护,同时,民警对刘某吉进行批评教育。
洪门派出所民警及时果断工作,获得钱某家人一致肯定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