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武娜 钱斯好 金涛)近日,一名职业乞讨者在开发区一红绿灯处向过往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乞讨,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执勤民警移交附近派出所进一步处理。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拨打救助电话求助,而职业乞讨者不劳而获,对别人的劳动是一种无偿占有,对市民的同情心是一种伤害和亵渎,希望广大市民学会对职业乞讨者说“不”。
一名职业乞讨者被处理
8月19日上午,交警开发区大队接110报警称,新光路BRT处有人乞讨。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名穿着灰色短袖衣服的男子,斜挎着背包站在路口,看见正在等候红灯的车辆立即上前敲窗乞讨。有的车辆看见后,也会摇下车窗,给乞讨者一元钱、两元钱。但这一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易引发交通事故。据了解,乞讨男子娄某,今年63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目前,该男子已移交华盖山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收留职业乞讨人员被拒
今年6月25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寒洁、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周俊兵及业务人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队长郑锐等一行人冒着酷暑巡查了华联广场地下通道、苏宁广场地下通道、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门等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地。在苏宁广场地下通道,遇到两位年过八旬的职业乞讨人员,李寒洁耐心地与他们交谈,劝导其到市救助站接受救助、避暑,两人不愿入站。李寒洁又询问他们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救助站会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并劝导其尽快返乡。经过劝导,两人离开了地下通道,表示回家避暑。
据了解,在我市的繁华路段,一名乞讨者一天可以讨到30元至50元不等,一个月就能挣到900元到1500元,有的甚至多达两三千元。在利益的驱使下,乞讨已不再是老弱病残者的无奈选择。
如何解决城市里的职业乞讨问题,市救助站相关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救助的原则是“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愿意获得帮助,救助站只能耐心劝导而不能强制给予救助。因此,对于社会上存在的职业乞讨现象,他们也束手无策。在我市,街头职业乞讨者占到乞讨人员的90%以上,分布在市区各个繁华路段,多为一些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他们多数不愿意接受救助站的救助,有些乞讨者甚至利用救助站提供的免费车票,辗转各地乞讨。
市民对职业乞讨者要说“不”
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市救助站都会启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最大限度地救助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帮他们解决临时生活问题,确保他们清凉过夏、安全过冬。
目前,我市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大多属于不愿意接受救助的职业乞讨人员,他们以欺骗和牟利为目的,骗取他人同情,以乞讨发家致富,而且经常强讨强要、恶意乞讨,有的更是拐骗和教唆未成年人行乞。市救助站对几名长期流浪在我市的职业乞讨者多次耐心劝导,他们却断然拒绝,有时不耐烦甚至对工作人员恶语相加、挥拳相向。
市救助站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85467886。此外,职业乞讨者不劳而获,对别人的劳动是一种无偿占有,对市民的同情心是一种伤害和亵渎,希望广大市民学会对职业乞讨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