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伏广进 通讯员 陈飞宇)近日,一则连云港市赣榆籍渔船在浙江海域遇险的消息传遍了网络。8月6日下午,记者从我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经多方核实确认,8月4日浙江海域遇险渔船并非赣榆籍。
4日晚,记者在相关网站看到,当日18时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海洋与渔业部门接宁波海事部门情况通报,一渔船(船号为赣榆渔15207)在东经122度56分、北纬29度28分海域遇险,船上14人落水,其中3人已获救。目前,搜救人员仍在全力搜救,具体原因和人员身份正在调查中。
8月6日下午,记者从我市海洋与渔业局最终确认,经多方核实,8月4日浙江海域遇险渔船并非赣榆籍。据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夜,该局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连夜组织沿海四县(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所属相关单位对所辖渔船逐一核实,并对事故船舶身份深度核实,确认事故船并非“赣榆渔15207”船,船舶实际身份暂无法确定。真实的“赣榆渔15207”船,事发时间正位于江苏北部海域(东经121度52分,北纬33度50分)正常生产作业。相关部门已在盐城市射阳县与“赣榆渔15207”渔船船主取得联系,该船主表示,船、证均在其手中,且未参与渔船买卖,也不认识事故船船长。目前,该船已回港配合调查,经过技术人员的现场调查,船舶各项数据均与证书记载一致。
我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并未发现我市籍渔船在浙江遇险。下一步,全市渔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海生产渔船管理。在此提醒广大渔民,务必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第一,严禁私下买卖渔船、跨区作业及雇佣无证船员。渔民出海作业要按规定开启通导设备、正确使用救生设施、坚决服从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指令,同时安排好作业时间,提前熟悉海域情况、掌握好潮汐时间,以防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