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赵丽君) 7月24日上午,在海州区法院的六号法庭,孟某、周某某等10名被告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集中宣判。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次集中宣判。
去年6月,海州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22亩场地、并按每日133元支付场地使用费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周某某未自动履行。去年11月开始,海州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执行,但周某某仍拒不执行。被告人周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截至目前,被告人周某某已经全部履行原判决确定的义务。
擅自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绝不腾房、擅动查封财产……拒执犯罪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造成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更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此次集中宣判,海州法院希望对涉嫌犯罪的“老赖”明确释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信号,以刑罚的威慑力提醒那些规避执行行为、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