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何玢 实习生 曹倩 通讯员 金涛)记者昨日从连云港市非标三四轮车治理推进会上获悉,7月21日起,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队将对市区非标三四轮车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市区各禁行路段一旦发现非标三四轮车,首次告知、二次查扣。
6月29日以来,我市重点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工作,打响了治理城市“流动牛皮癣”攻坚战,港城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整治非标三四轮车的宣传标语。市区84个BRT公交站台、12个电子户外大屏、主城区40个常规公交站台屏幕、1180辆公交车内的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宣传标语,日发量约150万次;1611辆出租汽车车载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宣传标语约20万次。经过连日来的积极引导和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不购买、不驾驶、不雇用、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逐渐成为市民的共识。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7月21日起,非标三四轮车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市区11条重点整治路段和市行政中心广场、连云港火车站广场、火车东站广场、新浦汽车总站广场及港城大道各BRT站台周边行驶。对禁行时段在禁行路段(部位)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现,首次告知、二次查扣。首次发现的非标三四轮车均会被录入“连云港市非标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系统”。对在非禁行路段(部位)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重点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缴纳罚款后予以放行。
公安部门在市区主要出入口和公安检查站设点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运输非标三四轮车整车及配件的车辆,一律查控,移交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路面查缉中,发现非法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依法处理:凡在禁行路段(部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一旦发现,一律查扣,按照驾驶拼装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在非禁行路段(部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对除市区户籍符合代步条件下肢残疾人以外的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现一律查扣,按照驾驶拼装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对于已经安装合法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凡在禁行区域内(2013年公布的燃油三轮车禁区)行驶的,重点查处其闯禁区、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重点查处其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违法行为,按一般程序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