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杨锐冰 通讯员 李雪瑞)昨天,记者从连云港市信用办获悉,我市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并对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双公示、红黑名单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深入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归集公示工作。违法失信者,当心上黑名单。
2016年11月,我市启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项目。2017年12月,二期项目通过省软件测评中心检测和省市专家组验收,完成我市一网两库一平台的建设升级,构建起市、县互联互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截至目前,我市共归集信用数据22945518条。其中法人信息6933348条、自然人信息16012170条。针对信用审查,由各县区部门向本县区信用管理部门提交信用审查申请函(纸质加章),各县区信用管理部门将函(原件)递交至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受理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报告给各县区信用管理部门。
市信用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有不少人不懂得红黑名单报送需要哪些信息。
目前,我市对于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需要认定单位、认定文号、社会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主要失信事实、行政处理(处罚)或法院判决决定的主要内容、确认严重失信时间(年/月/日)、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信息提供部门全称和提供日期。
对于自然人严重失信黑名单,需要认定单位、认定文号、自然人姓名、个人身份证号、主要失信事实、行政处理(处罚)或法院判决决定的主要内容、确认严重失信时间(年/月/日)、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
社会法人、自然人诚实守信红名单需要社会法人名称/自然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荣誉名称、认定单位、认定文号、认定时间。
市信用办根据归集到的红黑名单纸质原件,审核后报送省信用办,并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入库。
想修复信用的企业,根据《连云港市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规定,向信用修复机构(作出处罚单位)递交申请书,信用修复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审核并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加盖公章)。信用修复决定书原件需交至市信用办,并一并提供企业信用修复承诺书(承诺不再犯),市信用办负责统计并进行修复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