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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被执行人身故 法院提取对方公积金偿还债务
2018-07-18 09: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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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在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后,被执行人身故,是否因此中断执行?近日,连云港连云区法院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提取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余额款,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12月,仲某向连云区法院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8万元。被执行人刘某由于此前就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已经对刘某的公积金进行了冻结,但刘某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时就去世了。

  因涉及继承等问题,连云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公积金管理部门交涉,均未能将公积金提取。后法官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到刘某的亲生子刘小某,经多方打听,联系到刘小某。在与刘小某交流和法律释明后,刘小某决定书面放弃对该公积金的继承权。在此基础上,连云区法院执行法官再次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终于将刘某的公积金提取。当执行法官提着费尽周折取来的7万元现金回到法院后,这几个关联案件的申请人依次拿到了现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誉宁 通讯员 周颜 许乔博 实习生 匡晨)

标签:执行;法院;公积金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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