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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法院创新创优执行工作机制两次远赴异地执行
2018-07-12 05:2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怀胜 李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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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李怀胜 李金泽)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创优执行工作机制,坚持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日前,在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协助下,该院执行干警分赴无锡、苏州,借力兄弟法院执行两起案件,充分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协助执行的作战优势,助力执行攻坚。

  两地联动 释法说理促和解

  7月4日下午16时32分,赣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骤然响起——“庄法官在吗,我是李某,我在苏州发现被执行人万某波了,他在工地开搅拌车……”“你稍等,我们马上核实案件信息……”。值班干警在电话中问明情况核实完相关信息后,迅速与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请求就近的锡山区法院协助控制被执行人万某波,赣榆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也第一时间调配车辆、警力。

  18分钟后,执行干警王井吉、庄宝雪等一行5人集结完毕,启程赶赴锡山区法院。警车沿沈海高速一路疾驰,刚驶入盐城境内,突然下起了大雨,视线模糊、路面湿滑,给夜间行车带来不小的困难。但案情就是命令,执行时机稍纵即逝,为争取时间,执行人员一路顾不上停歇,终于在晚上22时30分安全抵达锡山区法院。

  据了解,李某申请执行万某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在我院立案执行。案件承办人线上线下查询均没有发现万某波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上门也未找到万某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万某波在苏州打工,执行人员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李某做了反馈,后李某经多方打听,终于在苏州一处工地找到了正在开搅拌车的万某波。

  在锡山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赣榆法院执行干警顾不上舟车劳顿、深夜困乏,开始就地办案。执行干警根据已查清的万某波在工地的月收入情况,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济代价,万某波连连点头认错,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微信转账支付2万元,其余欠款7万余元分三个月偿还。

  异地拘传 拒不履行被拘留

  张某申请执行董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在2015年1月驾驶摩托车将董某撞成重伤,董某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双方在法院达成协议,张某分批赔偿董某27万余元,但张某一直没有履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并未发现张某有财产,也未能查找到其行踪。

  董某儿子通过多处打听了解张某在苏州一工厂上班,便赶到苏州查寻,日前,终于在吴中区一家电子产品加工厂发现了张某。

  中午12时许,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干警陈严、李金泽及时向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案情,请求就近的吴中区法院派员拘传被执行人。随后,我院执行干警陈严等一行6人立即启程,冒着大雨赶往500多公里外的吴中区法院。

  越是恶劣的天气,越可能是执行良机。在奔赴吴中途中,执行干警们顾不上避雨停歇,在安全行驶的基础上争分夺秒,力争打一场漂亮的“突袭战”。陈严等6名干警赶到吴中区法院时已是傍晚,张某见到我院执行干警时一脸惊讶,不由得自言自语:“没想到在千里之外躲债还会被老家的法院抓到”。

  因张某拒不履行,我院执行干警在调查清楚张某近几年财产及行踪后,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15日,与吴中法院执行干警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连夜将张某带回赣榆,凌晨2时,将张某送至赣榆拘留所。第二日,我院执行干警又及时提审张某,联系董某重伤后生活困难的现状,对张某进行说服教育。7月5日,张某与董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给付董某赔偿金6万元,其余赔偿款分期履行,张某也被提前解除拘留。一场雨天奇袭,让案件当事人看到了执行干警的为民情怀与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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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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