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袁青青)“多亏了你们帮忙调解,不然都不知道这个事情要闹到什么时候了。”3月15日,东海县石梁河镇石梁河村村民赵某东与赵某阳两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后双方大打出手,致使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石梁河派出所民警发现,双方已经因宅基地归属问题纠纷多年,期间曾诉至法院,各种情况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石梁河派出所为及时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主动邀请镇建管所、国土所、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参联和调处,最终这起因界址问题引发的疑难纠纷。
近年来,东海县局石梁河派出所不断夯实“公调对接”根基探索建立以派出所为主导,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为主体,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不特定地邀请劳保、妇联、民政、国土等多个部门组成公安调解、司法调解、庭外调解的“1+3+N”联调机制,形成联动协作、同调同处、分层化解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驻所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5起,调处成功 182起,成功率达98%。
完善多方联调架构,变“单打独斗”为“群策群力”
在繁杂的日常接处警中,群众报的“案”常常不在公安的职责范围内,民警解释不但没奏效,还引来不作为的误解。被人指着鼻子骂,还被抄下警号说要向督察投诉,民警从“公家”(第三方)变成“冤家”(当事人),这是基层派出所普遍面临的境况。基于此,石梁河派出所强化司法“横向联合”、基层“纵向联动”、部门“协作联手”的多方联调架构,交织成三方联调大网,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8年5月13日,石梁河镇陈岭村顾某报警称自家建房时遭到邻居陈某阻拦,民警出警到现场了解,系顾某家建房宽度比陈某家宽一米,该警情其实不属于派出所处理的范畴,但如果派出所不处理,双方就会因此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随后联系镇国土所、建管所到现场实地处理,经过多家单位的共同努力,成功调处了该纠纷,赢得了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石梁河派出所所长倪文刚介绍,石梁河所主动协调辖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青湖法庭所成立“三所一庭”联调中心,搭建庭所共建调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并与信访、民政、建管、安监、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合调解运行机制,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此外,充分调动村委会、村级治保组织和社区网格员的积极作用,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让基层单位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中。
提前介入调处工作,变“坐堂问诊”为“巡医治病”
针对因房屋征收、道路修缮及生态环境整治等问题引发的涉众型重点矛盾纠纷,该所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多个部门联勤协作,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妥善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2018年5月20日,因石梁河镇创建卫生城镇的需要,石梁河镇城管队对镇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在对镇十字路口马某的违建拆除时候,遭到马某的反对,施工人员与马某形成对峙,双方互不相让,后报警。民警达到出警现场后,通过了解马某时为了方便,私自搭建违法建筑,影响镇容镇貌,随即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类似马某的情况,镇区还有不少,由于部分违章建筑年份已久,村民以各种理由阻碍施工。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调解员、镇建管所、国土所、司法所对阻碍施工的农户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及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方努力最终使村民打消了不合理的念头,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派出所要求我们派驻调解员分三班跟警组随警参与矛盾纠纷现场调解、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第一时间对简易现场纠纷进行调处化解,做好源头处置。”石梁河所派驻调解员王振强说。目前,随警现场调处成功率已达80%以上,有效分担了派出所繁重的警情压力。
另外,该所将社区民警、派驻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组成“民调三人组”,对发生在各自辖区的矛盾纠纷,由“民调三人组”全程参与调解,将调解结果纳入社区网格单元服务管理工作积分考核,实现调解地域、调解网络的全覆盖。
运行“1+3+N”联调机制,变“事倍功半”为“事半功倍”
“以前要处置非警务性案件,派出所要出动非常多的警力,折腾好几天仍然可能治标不治本,民警压力非常大。”民警张森说。如今,有了“1+3+N”联调机制,派出所警力从大量的民事纠纷调解中得到有效释放,民警值班、接处警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打防犯罪等主业之中,派出所工作实现了由“事倍功半”向“事半功倍”的转变,实现了减负增效。
据悉,2018年以来,该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名,同比分别上升 11%和 16%。
此外,该机制运行以来,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现场受理和直接调处能力,减少当事人对民警的误解和投诉,使得繁杂的纠纷警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高效解决,纠纷调解数量和质量均明显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回访满意率提升了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