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所属海域5月1日起伏季休渔
2018-04-27 09:2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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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7日讯 记者从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连云港市所属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类型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几种作业类型兼具的渔船,凡作业类型之一属休渔对象的,均纳入伏季休渔范围。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据了解,今年是新的伏休制度实施的第二年,各县区、各部门将以“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为主题主线,以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为目的,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渔港渔船安全,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伏休期间,应休渔船原则上回船籍港所在地休渔,有特殊情况确需异地休渔的,要在休渔开始前一周向船籍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异地休渔。纳入安全监管的涉渔船舶不得异地休渔,一经发现,船网分离押回船籍港。应休渔船因船舶维修等原因需要转移港口或锚地的,应事先向停泊地渔政机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进出港手续后,方可移动。到达目的港后,应向当地渔政机构报告。所有经批准转(离)港的渔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航行,不得携带任何捕捞渔具。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应休渔船供油、供冰、收购、运销、代冻、储藏渔获等,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承担教学、科研等特殊任务的渔船应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局有关规定执行。相关部门将集中开展对“浮子筏”制造、加工、销售、海上生产以及对“绝户网”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对查获违反伏休规定偷捕的渔船,严格按照《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全省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交船东所在地政府没收拆解。

  值得一提的是,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捕捞辅助船,方案经省报农业部批准同意后执行。海蜇捕捞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开捕时间根据海上资源监测情况另行公布。市民如果发现有渔船在休渔期间违规作业,可直接拨打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0518-85680896。( 王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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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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