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工期再三延误 装饰公司承诺补偿业主1万元
2018-04-19 10: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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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 陈女士家的新房一直在装修,是的,一直,因为她家的装修工程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延误了。

  “按照合同,3月底就该竣工交房了,可到现在还没装完。不仅如此,给我用的材料也和当初明细表上的不一样。就因为装成这样,所以我们一家人只能寄居在亲戚朋友家,这日子什么时候才算个头?”

  陈女士这回真是上大火了。

  房主不满:工期和材料都没按合同来

  4月16日下午,陈女士带着《施工合同》、主材明细表以及半包材料明细表的复印件来到了本报。

  “因棚户区改造,我们家在飞达嘉园买了套毛坯房,与市区一家装饰公司签了装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17年12月11日开工,2018年3月30日竣工,工期100天左右。可现在都快到4月下旬了,我们家的门还没装呢,用的材料也是参差不齐,跟合同里约定的不一样。这次装修可拖累死我们了,到现在我们夫妻俩还借住在朋友家,生活真是太不方便了!”陈女士说。

  陈女士的丈夫殷先生也是一肚子怨气:“我家的生活物品都寄存在亲戚朋友家中,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人家,所以衣服是能不换就不换。现在已经4月了,人家都穿单衣了,我们俩还穿着棉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搬进自己的家。”

  陈女士告诉记者,瓷砖、衣柜、鞋柜、储物柜等按约定应该使用某品牌板材,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夫妻俩一项一项地对照合同条款核查,驴唇不对马嘴的情况确实存在。

  “他们在材料明细上写着,‘我们承诺所用的材料全是市场主流品牌,假一赔十’,合同上也有‘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的违约金’字样。我们现在就要求他们履行合同,装修公司必须给个说法。”陈女士气愤地说。

  装饰公司:事出有因愿意协调解决

  4月16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陈女士提供的装修公司负责人陈经理的电话。他告诉记者,部分材料品牌的更换均事出有因。

  “当时公司准备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进货时,发现该品牌那一批次的板材存在一些小麻点,为妥善起见,我们就换了一个品牌的板材,但我们忽略了和陈女士沟通,造成她的不快,这一点我们充分理解,毕竟是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造成的。”但陈经理同时表示,替换板材的价格与原定板材的价格基本一致,质量也是可以保证的。

  “由于房主家的房子属于跨年工程,春节假期是不包含在工期中的。”针对延期问题,陈经理如此解释,“由于进货时材料有所磕碰,为了保障装修质量,我们重新调了货,确实耽误了几天。陈女士提出的问题,我们都会积极主动地沟通,一定会妥善处理。”

  本报见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月17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陈女士飞达嘉园的新房,陈女士一家和装饰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装饰公司表示,不管因何种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至于更换材料的问题,装饰公司表示,使用的材料价格相当,并不存在欺骗,希望陈女士能理解。可以测算出来的损失,公司也会给予她适当补偿。

  本报根据实际情况从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装饰公司承诺给予陈女士家1万元的现金补偿,后续装饰工程将会抓紧完工。

  对此,陈女士一家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魏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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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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