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连云港老年人可以享受这些福利 你知道吗?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3-21 17:28:00

  中国江苏网3月21日讯 在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日前,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江苏出台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涉及养、居、医、学、娱等多个方面。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老年人养老方式主要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两大类。在家门口养老是多数老年人的夙愿,因此,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2018年,全省城市社区助餐点将实现全覆盖;对老旧小区的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或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对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可通过与家庭医生签约,享受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养护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都要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2所安宁疗护中心或具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对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服务补贴。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年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对患病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医疗救助;对享受低保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低保标准10%的保障金。

  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优待证、居民身份证或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公共文化场馆;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上述优待。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为老年人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街道)单独举办或依托县(市、区)老年大学,设置老年大学或教学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对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费用给予减免。

  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低保金、医疗费等向法院起诉,可按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 (庄婷婷)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