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挪走!连云港市区有一把废弃警用遮阳伞屡伤人
中国江苏网3月5日讯 “这里有把太阳伞,已经坏了很长时间了,也没有人处理,而且就在路口拐弯处,骑车人一不小心就会碰上,很危险。”
近日,邓先生等多位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市区巨龙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处有一把警用遮阳伞,已废弃多时,不仅占据路面空间,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更有人曾因此受伤。
“我们希望赶紧把它撤走。”邓先生说。
近日,家住海州区的邓先生骑电动车经过巨龙路与朝阳路交叉口时,不慎被路口一把废弃的警用太阳伞碰着了。
“幸亏我反应快,不然就摔下来了。”邓先生说,“这把太阳伞立在这里已有不短的时间了,去年8月我就看到它坏了,没看到有人使用。除了我本人,还有其他人因此受伤。”
邓先生表示,既然太阳伞已经坏了,又无人使用,就该赶快拆除,方便行人通行,同时也减少安全隐患。
这把破伞只剩个骨架太寒碜
当天上午,记者赶到了巨龙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南角,发现了邓先生反映的警用太阳伞。太阳伞呈收起状,但伞架上的蓝布已与支架分离,伞骨裸露在外,又细又长地散开。红白相间的伞柄被螺丝固定在一块大理石板上,大理石板则被两条铁皮和螺丝固定在路面上。
市民张女士骑着电动车刚好从此处经过,她表示,该伞已损坏多时,也没见到有交警在此值勤。“坏了很长时间了,不能用就应该把它移走,放在路口很碍事,一不小心就撞上了,常有人中招。”她表示,“还有旁边的非机动车行驶警示标志,都坏了,要么挪走,要么换个新的,放在那里像垃圾似的,真难看。”
记者注意到,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中间的护栏边,立着一个非机动车、行人罚款警示标识,印着罚款项目与金额的布与支架已分离。
附近居民陈大爷说:“政府部门做事应该有始有终,不能做个东西放在那里就完事了,坏了也应该管一下。”
12345:将向相关部门反映
随后,记者致电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此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记录在案后将向相关部门反映,督促他们尽快处理这个太阳伞,以方便市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