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车引发争执报假警举报他人藏毒 举报人反被拘
中国江苏网2月26日讯 接到有人“车内藏毒”的报警,警方将嫌疑车成功拦截下来后,非但没有处理“藏毒人”,反而把报警人拘留了。原来,报警人因超车引发争执,为泄私愤报了假警。
“警察吗?我要报警,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里面藏有毒品,现在到了洪门查报站附近,我是亲眼看见的,你们快点去处理,车牌号是苏GXXX23……”2月13日晚9时25分,市公安局110接警服务台接到这样一个报警电话。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海州公安分局洪门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交警支队海州一、二、三大队,赶赴现场处置,指挥中心对嫌疑车辆、驾驶人等信息开展综合研判、跟进指挥。10分钟后,嫌疑车辆在海连路上被成功拦截。
苏GXXX23的车主杨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脸茫然,但还是对民警的检查给予了配合。然而,经过一番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车内和驾乘人员身上并没有报警人所说的毒品。带着疑惑,民警快速进行调查,却发现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假警情。
原来,当晚报警人和一个朋友驾车从岗埠农场回市区,路上见行驶在自己后面的一辆车牌号为苏GXXX23的桑塔纳轿车超过自己,不服气的他们便也超过对方,并逼对方停车,双方发生一番争执后继续行驶。报警人为泄私愤,就拨打110称此辆桑塔纳轿车上藏有毒品。
情况明了后,警方安抚杨某等人,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全力核查报假警的嫌疑人。通过对警情的综合研判,警方迅速锁定两名嫌疑人身份为王某某、包某某,并连夜开展查证工作。
嫌疑人王某某在报假警逃离现场后,一度与公安机关玩“躲猫猫”,指挥中心通过110报警服务电话,多次对王某某的家属进行劝导,最终王某某于2月20日上午到洪门派出所投案,目前已被治安拘留。警方对另一嫌疑人包某某正在追查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