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交警火速出击侦破两起肇事逃逸案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刘一丁)春节期间,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火速出击,快速侦破了两起死亡逃逸事故,有效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2月18日2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牛山街道中华路与中堤路交叉路口一辆小型轿车与行人丁某相撞,轿车逃逸,行人死亡。”接到指令后,值班交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现场遗留的碎片等证据进行照相固定及提取分析,并对事故发生地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努力寻找肇事车辆线索。经多方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初步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逃逸嫌疑人骆某。随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骆某,通知其立即到大队接受处理。然而多次联系之后,骆某始终未到中队接受调查,办案民警于是果断出击,于当晚10点多,在其住处将骆某抓获。

2月19日21时许,刘某驾驶一辆皮卡车沿双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李埝林场加油站南侧时,将路边行人张某撞倒后逃逸,张某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接到出警指令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启动了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了现场勘查组、外围拦截组、稽查布控组、视频侦察组、舆情引导组等专案组,经过共同努力,于次日将肇事驾驶人刘某抓获。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的涉案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东海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文明行车,遵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不要心存侥幸,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