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推行三次反馈提升信访满意度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07 06:39:00
中国江苏网2月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孙运华)为切实提升调查科室调查的准确性、处理的恰当性,提升信访群众的满意度,提升信访举报查处的公信力,也为切实解决缠访闹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灌云县纪委推行信访调查三次反馈工作法。
大部分信访件实行第一次反馈,即调查组与信访人反馈,将信访件调查情况,属实问题处理情况向实名信访人反馈,信访人在反馈后同意调查组意见的,信访件予以结案;信访人对调查组调查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要当场向调查组提出异议、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并申请二次反馈。少部分信访件推行第二次反馈,即由科室分管领导组织参与反馈,反馈前调查组应对第一次反馈中信访人提出异议的地方进行调查核实,分管领导应组织自己分管科室对补充完善的调查报告进行过堂,特别是针对第一次反馈信访人提出疑异的地方,看补充调查取证是否到位,一致通过后向信访人进行反馈。极少数信访件举行第三次反馈,即由信访分管领导组织参与反馈,对第二次反馈仍不满意的,信访分管领导组织信访综合评估小组对信访调查进行会审式评估,评估认为调查充分、证据充足、处分恰当的,经信访人同意,在信访人所在单位或反映问题所在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全体党员参加的反馈大会,并发放反馈测评表,通过反馈测评的满意度决定此信访件是否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