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省第一
中国江苏网1月6日讯 昨日,笔者从连云港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289天,首次跃居全省第一;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32.8%,与2016年相比下降2.2%,全面完成国家、省“大气十条”终期目标以及省下达的2017年度约束性目标、奋斗目标。
2017年,我市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环境执法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空气质量全省第一。我市严格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部署,强力推进以“控煤、管车、治气、降尘、禁烧”为重点的治污工作。全面推进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全市整治燃煤锅炉1582台,超额完成省环保厅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国家环保部新调整《高污染燃料目录》后,在全省首家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目前,市区禁燃区面积已达673平方公里,为市区建成区面积的2.3倍。全力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我市东盛四季花城小区为全省首个“煤改电”集中供暖小区。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列入省年度计划的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针对冬季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实际,组织开展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并加强重污染天气研判,及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等。
水体质量总体好转。2017年,我市组织实施工业、生活、农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修复、黑水体治理及能力建设等8大类90余项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完成91家“十小企业”取缔、10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5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607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沭新渠水源地保护区68户住宅拆除等环境问题整治,德邦等城区污染企业关停搬迁、48家196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等水污染防治项目,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环保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水环境得到改善。沭新渠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全面消除,市区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22个国省断面优三类比例为68.2%,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劣五类断面基本消除,曾是全省唯一劣五类国控断面的西盐河盐河桥断面自2017年10月起已达四类标准,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执法监管全面从严。2017年,我市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利剑作用,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去年,全市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21300余人次,检查企业7700余厂次,实施行政处罚806件,罚没款金额5326.53万元,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20.30%和45.03%。依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案件354件,同比上升233.96%,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33件,实施查封扣押190件,移送行政拘留29起。涉刑移送19起,同比上升26.67%。实施“双随机”监管污染源1549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527个。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取缔关闭73家,停产整治41家。组织开展了环保执法“风暴行动”、污染防治环保专项督查、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等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一批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