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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力争“十三五”期间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12 10:47:00

  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安排,连云港市已于近日顺利通过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申报程序和环节,正式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这是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可持续发展之路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和又一含金量很高的“国”字号招牌。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对城市质量综合水平的全面评价,是国家授予质量工作优秀城市的最高荣誉。开展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质量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供给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支撑作用。今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组织申报城市申述论证会,市主要领导带领质监、发改、建设、食药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申述论证会,汇报质量强市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得到了专家好评。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能力显著增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全市累计实施“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77项,居全国地级市首位。恒瑞医药、正大天晴、豪森药业等3家企业位列2016年中国医药研发最佳工业企业第1、第3和第4。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全市获得2个全国质量奖,位列苏北前列;获得2个江苏省质量奖,位列苏北地区首位;创成东海水晶等1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位居全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空气优良率在全省领先,建成区绿地率达37.6%,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建立了以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完善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全市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推动我市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下一步,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城市质量精神,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品牌培育和创建,争取用2-3年时间,在“十三五”期间创建成功,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和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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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