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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轿车2年被拍到207起交通违法行为 罚款超2万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07 09:57:00

  中国江苏网12月7日讯 12月5日,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来到连云港开发区范某家里,带来范某名下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苏G18G39轿车近两年来被电子监控抓拍的207起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看着厚厚的罚单以及需要缴纳两万余元罚款,范某后悔不已。据了解,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范某就收到了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一份罚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汽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清理各类逾期未检验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汽车集中攻坚活动,这一活动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稳定全市今年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

  活动期间,对于20起以上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且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车辆,交警将逐一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上门见面,督促其7日内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当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拒签的,在通知书上注明,并拍照或摄像后交当事人。当面告知7天期满后,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仍不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出处罚决定并及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外,对于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联系查找的车辆交警将采用短信告知、媒体公告、邮寄告知、公告告知的方法进行通知,如仍不来接受处理或不予陈述、申辩的,交警可对其车辆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通过邮寄或上门方式送达,送达到位后处罚决定生效。对所有人经通知或在拟处罚公告发布后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已被扣押的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相关规定的,区分情况对车辆进行拍卖、拆除、报废、移交有关部门等处理。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或公告送达期满之后6个月内,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将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执行。

  据了解,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96122,鼓励广大市民主动举报上述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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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