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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一男子“隔顿酒”驾车发生事故被刑事拘留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溪 宋振北   2017-12-04 10:47:00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溪 宋振北)如今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的对“隔顿酒”驾车不以为然,近日,连云港市赣榆一男子中午喝酒晚上开车,就被民警查出来醉驾,结果该名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11月20日晚,赣榆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青口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驾驶员万某说话口齿不清,走路摇摇晃晃,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我晚上没有喝酒!”面对民警的询问,万某一口咬定。虽然闻不到明显的酒味,但细心的民警还是从其言谈举止中判断出其喝了酒。于是民警依法对万某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可是万某一直不予配合,这更加印证了民警的判断。民警决定带着万某到医院抽血备检。

  果然,11月23日,检查结果出来了,万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铁证如山,万某无话可说,最终承认了其酒后驾驶的事实。原来,真的如万某所说,他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确实没有喝酒,而是当天中午的时候喝了酒。据万某交代,当天中午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喝了几两白酒,之后在家睡了一觉,到了晚上六点钟左右起来后喝了些茶水,感觉自己酒醒了。于是就开着面包车去了朋友家,到了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开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轿车发生相撞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万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赣榆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近日,赣榆警方正在开展严打整治酒驾醉驾等交各类通违法犯罪行动,不定时段、不定卡点的随机密集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犯罪行为“零容忍”。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隔顿酒”也可能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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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