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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养老院通知家属老人感冒 事实是断了4根肋骨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1-06 16:44:00

  中国江苏网11月6日讯 11月2日下午,本报热线接到了连云港海州区新建社区的朱先生打来的电话,情绪有些激动。

  “我母亲在朐阳振兴养老院里托养,竟然断了四根肋骨,由于她患有老年痴呆,去市第二人医院拍片检查前都不知道是肋骨断了,她也说不清楚何时受了伤。现在她已经在医院住了五六天了,你知道朐阳振兴养老院的负责人跟我们说什么吗?说他们没有义务负责!”

  普通感冒?老人竟断了四根肋骨!

  11月3日上午,记者在市第二人民医院(老海州院区)内分泌科病房见到了胡奶奶,老人身上有大片瘀青伤痕。

  “我母亲今年69岁,她本身就患有糖尿病,又伴发胆囊炎,10月26日晚我们就把她送到了医院内分泌科治疗,可医生拍完片子却告诉我们,老太太断了四根肋骨!”这个检查结果让朱先生彻底愤怒了,“她年纪大身体弱,刀是开不了了,只能用药慢慢养。”

  对于胡奶奶受的伤,养老院说“应该是她自己跌的”,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朱先生说,10月22日,养老院负责人颜女士通知朱先生,老太太“感冒了”,随后用了些药,后来朱先生细想起来发觉,这极有可能是伤引起的炎症。到了10月26日,胡奶奶病情严重起来,人们赶忙将其送进医院,这才发现老太太断了四根肋骨。

  胡奶奶已经在朐阳振兴养老院住了一年多,每个月的费用是950元。“虽然花点钱,但人家代为照顾老人,为我这个困难家庭缓解了一些压力,所以我们和养老院的关系一直不错。”朱先生说。

  四十多岁的朱先生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很多,他把老母亲送进养老院也是万不得已。原来,朱先生是独子,儿子刚上学,9岁的女儿高位截瘫多年离不开人,他和妻子在海州白虎山批发市场做点小生意,根本无暇照顾老母亲,无奈之下才把老人送进了养老院。

  究竟是谁的责任?双方对入院协议各执一词

  记者随后找到了朐阳振兴养老院的负责人颜女士,她介绍了胡奶奶入住前后的情况:“她到这里大概有一年多了吧,当时是朋友介绍来的,每月费用先是900元,现在是950元,收费是比较低的,我们也一直尽心尽责照顾着。”当记者问及朐阳振兴养老院是不是没有辖区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经营许可证时,颜女士没有否认。

  据颜女士称,胡奶奶身体一直不大好,期间家属也经常送药。10月22日院方发现胡奶奶出现感冒症状,便告诉了朱先生。“10月26日老太太情况严重了,我亲自把她送进了医院,后来了解到应该是跌伤的。”

  对于“老人在养老院室内室外跌伤,院方是否要负责”这个问题,颜女士让记者看了她和朱先生签的合同,上面有“老人在家在外无意中跌伤,一切责任由乙方(胡奶奶及家属)自负”的内容,称根据合同不会承担一切责任。

  朱先生却认为其母亲的伤因和细节需要调查,院方是否有直接责任也有待商榷。

  鉴于双方已报警,记者便找到了当时接警的祁警官。祁警官称他们接到报警已是几天后了,并不是当事人受伤的现场,警方根据双方的口述内容界定为一起民事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海州区民政局:合同效力得司法部门裁决

  11月3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海州区民政局福利科科长田先生的电话,他表示朐阳振兴养老院确实没有许可证,也曾对其下达过整改通知书。但他并不讳言,虽然最近辖区内已连续关停了5家无证养老机构,但工作难度仍很大,也需要时间。“因为大面积关停会导致全区上千位老人养老无着,这也是无证经营养老院一直存在的原因。”

  田科长称,由于补助资金有限加上市场落后,规范养老机构存在很大困难:“正规养老机构一般不存在这些问题,因为入院时都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介入,意外伤害之类的医疗费用会从保险费用里出,这样既解决了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人和家属权益。”

  那为何正规养老机构不能完全替代无证经营的养老院?

  归根结底,还是费用的问题,正规养老机构条件和服务好,权益也有保障,但每月费用却比无证养老院多一倍左右,这也让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望而却步。

  至于纠纷及入院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田科长称不能确定,还需要司法部门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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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