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酒疯打完朋友打路人 因寻衅滋事获刑10个月
中国江苏网10月12日讯 酒后发疯,无故殴打路人和朋友,真是害人害己。10月10日,记者从连云港赣榆区检察院了解到,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的李某,经法院判决获刑10个月。
赣榆人李某之前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1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6年10月31日,又因酒后寻衅滋事对他人进行殴打,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今年7月21日晚上,被告人李某在与好友于某小酌后,一起来到于某停放摩托车的赣榆区班庄镇麻辣香锅鱼饭店门口,准备骑车回家。李某发现其认识的范某在这家饭店吃饭,就进去搂着范某脖子将对方拖到门口,让范某请他去KTV唱歌。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李某就对着范某左脸打了一拳,之后又拿砖头要再次殴打范某,被人拦了下来。
随后,于某骑摩托车将李某送回家。半路上,李某要求于某为其担保贷款,遭到拒绝,李某突然对于某实施殴打。在于某逃走后,怒火难消的李某持铁棍将于某的摩托车砸坏。之后,李某趁着酒劲持一把用来锁店门的U形锁无故追逐殴打路过该处的李某某、董某、张某、王某,造成李某某头部受伤。
在李某某受伤逃离现场后,李某又将当晚在垃圾桶旁边捡拾垃圾的八旬老人陶某用U形锁打晕在地。之后李某自行回到家中,被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某、陶某均为轻微伤,于某的摩托车被毁坏,价值人民币500元。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酒后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