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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幸福路街道“1+2+3”模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   2017-07-27 11:07:00

  中国江苏网7月2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书)为彰显党员先锋模范形象,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党工委创新“1+2+3”模式,在广大群众中为党员干部凝聚人心、提振干劲、鼓舞士气,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切实把“做先锋党员”体现在对党的忠诚和实实在在的言行中。

  实施一个“领军先锋”素质提升工程。以深化“领军先锋”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开展“以考促学”提升党员业务理论水平、“以做促学”提高党员服务群众质量,创建党员先锋岗,全体党员签订《领航先锋工程工作清单责任书》,明确先锋工作具体细节、目标任务、完成期限等内容,以实际行动激发起上行下效的整体效应。

  落实两个“量化评议”激发干事热情。一方面,细化考核内容,增强党员管理针对性。建立了《幸福路街道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分别将“评星定格”10项不同内容作为评分项目,同时,为每名党员制定一张党员积分卡,记录各阶段管理考核有关情况,作为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严格积分程序,确保党员管理规范性。采取“一月一评分,一季一汇总,半年一评议,年底一总评”的方法进行党员积分评星,并将党员的积分情况、得星数量、评定格次全部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发挥三个“党员先锋”服务主体作用。“一个党员一盏灯,灯光照亮一批人”。街道党员在“双进双促”、征收拆迁、创文创卫重点工作中,积极参与、脚踏实地,成为攻坚克难重点项目的中坚力量;社区党员筑牢基层党建堡垒,在繁杂工作中耕好基层服务“责任田”,做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店小二”;居民党员落实“党员中心示范户”制度,定期联系服务10至20户普通居民,切实发挥居民党员这一“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

标签:幸福路街道;“1+2+3”模式;党员;模范作用

责任编辑: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