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埠机场成无人机禁飞区 对“黑飞”必要时可击落
中国江苏网7月21日讯 7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的白塔埠机场已被列入全国机场首批无人机禁飞区。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黑飞”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对无人机予以直接击落。
据悉,今年5月17日,全国首批155个民航机场的禁飞保护数据对外公布,连云港白塔埠机场位列全国首批名单之列,被确立为无人机禁飞区。7月19日,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升放无人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升空放飞,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等区域升放无人机。
据了解,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净空保护区为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的区域内。以往每到春节、元宵节时,会在机场飞行区发现孔明灯、氢气球,对飞行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民用无人机200多架。多数情况下,无人航空操作者没有空中交通管理意识、不知道如何向空管部门报备飞行计划,这种“黑飞”情况发生在机场周围时,就会危及机场的正常生产秩序、危及公共安全,有时甚至会危及国家安全。
记者注意到,军队、公安、民航联合发布的《通告》第六条:对违反规定,擅自升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为便于执法,江苏省公安厅专门下发《关于依法查处操控“低慢小”飞行器妨害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意见》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飞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视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飞行,依照《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