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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连云港海蜇专项捕捞提前10余天 捕捞时限缩至12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10 14:39:00

  中国江苏网7月10日讯 根据《农业部关于2017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安排的通告》要求,今年我市的海蜇专项捕捞开捕时间提前至7月20日12时,与往年相比,开捕日提前10余天、捕捞时限缩短至12天。另外,在作业区域及准用网具规格上,农业部的通告都有一些新的要求。

  开捕日提前十余天

  捕捞时限缩短至12天

  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罗腾飞告诉记者,根据新出台的《农业部关于2017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安排的通告》要求,今年我市的海蜇捕捞时限有调整,即7月20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而往年,按规定我市8月1日才开捕,且捕捞时长也由以往的15天缩短至12天。

  罗腾飞说,根据相关规定,海蜇捕捞属于专项许可作业,须依法取得专项捕捞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的海蜇捕捞工作,得对参与海蜇捕捞渔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对渔船持证情况、作业网具等进行拉网式登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海蜇捕捞许可证》。市渔政执法部门将在海蜇生产期内,严打乱捕海蜇行为,同时,加强海蜇捕捞监管,打击借海蜇捕捞名义进行的违规作业,同时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涉渔“三无”船舶及套用合法渔船船名、证书等予以查处。

  海蜇捕捞区域

  限定北纬33度至北纬34度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的潘绪伟介绍道,海蜇属江苏省专项渔业资源品种,是我市近海捕捞产量较大的海洋渔业资源。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海蜇资源,每年都要组织渔民参与海蜇增殖放流,渔民资源保护意识等越来越高。

  每年,农业部都会对海蜇捕捞区域作出明确限定,2017年,按规定,我省海蜇捕捞区域限定在北纬33度至北纬34度,禁渔区线以内所围成的海域,参加捕捞海蜇的渔船只可在本地市管辖范围作业,不得跨地市作业。

  罗腾飞强调,现在海蜇正是丰产期,会有不法渔船为利益违反规定,跨界作业。每年,市渔政执法部门在这个时候,都要加强对海蜇捕捞区域的巡航,像我市渔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船巡航区域北至北纬35度线,南至盐城北部海域,巡航时间长,累计航程大,可有效威慑不法渔船的偷捕行为。

  刺网和张网可捕捞海蜇

  网目尺寸有所降低

  根据农业部通告,今年海蜇捕捞网具有了新标准。像我省可准许使用两种作业类型从事海蜇捕捞,即刺网和张网。前者要求网目尺寸不小于110毫米,后者要求网目尺寸不小于90毫米,相比往年120毫米的要求有所放宽。

  往年,在黄海海域海蜇的生产期,常有不法渔船利用张网或帆张网从事非法捕捞,市渔政监督支队强调,依法取得专项许可从事海蜇捕捞作业的渔船,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捕捞许可证所核准的作业类型、时限、网具数量及网目尺寸等开展作业,否则,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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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