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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自学“黑客”技术入侵网站获取数据获利万余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21 10:38:00

  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在网络给人们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依靠网络进行的技术型犯罪也层出不穷。6月20日,记者从海州检察院了解到,被告人聂某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6年12月14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中发现,海州区绿园路某招待所内有人利用计算机程序攻击网站漏洞、非法获取网站权限,并将网站权限卖给他人从中获利。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2017年初将聂某抓获归案。

  据聂某供述,22岁的男青年聂某,两年前从河南老家到连云港打工,通过自学掌握了部分计算机应用专业知识,后来开始为一些私营公司提供网站维护工作。2016年,他在网上看到攻击别人网站、卖网站后门可以获利,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在“XX联盟”上开始学习网络渗透和网络攻击技术,其实就是黑客技术,并加了很多黑客QQ群。

  同年7月,聂某在QQ群内认识一名好友向其购买shell(即能够修改网站内容的网站后门),聂某通过网上下载的工具找网站漏洞获取网站权限“shell”,随后双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完成交易。据悉,Shell的功能就是控制网站的权限,可以对网站程序数据的內容读取、编辑和修改,影响网站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据查,自2016年7月至案发,聂某伙同曾某(另案处理)在绿园路某招待所房间内,违反国家规定,多次通过计算机程序侵入计算机系统,攻击网站漏洞,非法获取网站权限数据。后将非法获取的网站权限卖给曾某并从中非法获利一万余元。据了解,越是影响面大、点击率高、流量高的门户网站,如小说网、音乐网、视频网等,其网站权限越可以卖到高价格。

  据悉,他人非法获取网站权限账号后,可以直接进入该网站后台,对网站程序数据的内容读取、编辑和修改,植入自己想要发布的信息、广告甚至是木马程序,严重危害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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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