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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吃包住”是福利 企业所发月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21 10:33:00

  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用人单位承诺给员工包吃包住,这样的待遇似乎挺不错的,然而,如果每月工资扣除这些吃住费用后低于最低工资,那就不太合理了……近日,连云区某汽车修理厂员工小赵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对此,连云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包吃包住”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当前,有些行业在招收员工的时候,都会提出“本单位包吃包住”的诱人条件。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似乎非常实惠。在连云区某汽车修理厂打工的小赵,近日来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称自己每月只能拿到1400元工资。他的老板对他是这样算账的:如果一个月拿到2000多元的工资,每天再到外面吃三顿饭,最少也要几十元,一个月就得花费几百元,另外住宿费用一个月最少也得几百元,这样核算下来一个月光吃住费用至少1000多元。所以,2000多元的工资也所剩无几了。“单位说给我的工资加上包吃包住的费用,尽管每月1400元收入也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我不知道这样算合不合理?”

  其实,不仅在汽车修理行业有这样的现象,在餐饮等其他行业也有同样的情况。连云区劳动监察相关人士表示,包吃包住只是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是1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4元/小时。

  最终,经过连云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介入处理,该汽车修理厂同意按法律规定,给小赵补发了在职期间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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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