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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请注意!公积金账户冻结后无法办提取等业务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16 10:40:00

  中国江苏网6月16日讯 昨日,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因失信和协助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将被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失信冻结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因失信行为触及《连云港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而被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协助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是指人民法院因财产保全和执行案件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法院冻结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因失信行为或中心协助法院执行等原因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的,在冻结期限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办理提取以及个人信息变更。职工及其配偶也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还贷签约业务,但在失信冻结前,如失信人已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包括直接提取还贷业务、签约提取还贷业务)。协助法院执行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前,如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不予办理协助法院冻结。

  今年以来,该中心已对62个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其中协助法院冻结50笔,失信冻结1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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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