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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机动车保有量超76万辆 尾气成大气排污“主凶”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6-16 10:37:00

  中国江苏网6月16日讯 日前,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2016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76万辆。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占大气排污总量的比例也越来越突出,根据市环境监测最新数据表明,今年4、5月份,我市PM2.5的主要来源中,机动车尾气占首位,分别达到35.6%、33.7%。

  6月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公布了2016年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八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76.26万辆,其中汽车47.85万辆,其余为摩托车和农用车。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每年新增轿车超过2万辆,港城每百户家庭的私家车拥有量也已经超过15辆。

  市环保局大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依次是机动车尾气、燃煤、扬尘和工业,共占PM2.5总量的80.9%,而机动车尾气和燃煤污染又占其中的50%以上。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机动车尾气渐渐坐稳了大气污染物来源的“头把交椅”。“汽车尾气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甲醛等,汽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该负责人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4月份以来,我市大气污染中污染物逐渐以机动车尾气为主,根据市环境监测站最新数据,4月和5月,机动车污染分别占据PM2.5主要来源的35.6%、33.7%,燃煤排在第2位,占比22%左右。

  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紧迫性,笔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围绕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力推进,采取了一系列防治举措。

  其中,最有力的措施就是“国五”标准的实施。去年以来,市环保局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准入,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由市外转入办理转移登记时,机动车排放不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的,公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今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一台重型柴油车产生的尾气相当于上百辆轿车同时发动产生的尾气,对空气质量破坏特别大。”市环保局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我市还超额完成对黄标车的淘汰任务,确保对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验,不再核发环保标志。与此同时,我市建成新的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了机动车辆、环检机构、机动车排气检测、标志核发等所有基础信息全联网,对机动车排气检测过程进行全程在线监控,2017年共立案查处3家机动车环检检测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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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