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落户不能上学不能卖房!博威江南明珠苑业主很焦虑
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 4月10日下午,海州区博威江南明珠苑43号楼的4位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2015年他们买了房,当年交房后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两个月内办理产权证,但如今却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产权证,落户难、入学难,连卖房都成了问题!”于是,部分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院,但至今违约金和产权证仍杳无音信,而且他们怀疑开发商要撤了。
哪国道理?!买房却拿不到产权证
2015年,王先生看好了人民路边的博威江南明珠苑小区,当年10月,他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43号楼的一套住房。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15年10月交房后60天内办理好产权证。但谁也没想到,入住后,落户却成了问题。“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我们每次催,开发商总说还在办理中,从2015年一直拖到现在!”
在43号楼买房的杨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开发商当初答应给我们办产权证,到现在也没办下来,没有产权证,没法落户,孩子也没法入学,能不急吗?”而另一位业主介绍,陷入同样困局的除了43号楼的数十位业主外,45号楼还至少有几十户人家。
焦急维权!业主怀疑开发商要撤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博威江南明珠苑43号楼采访,不少业主闻讯赶来,一位女业主说,由于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43号楼的业主和45号楼的部分业主都在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立即按照《购房合同》支付违约金,并办好产权证,如今不少业主陆续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杨女士现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明确写明,杨女士支付了约92万元总购房款,开发商应按已付房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我约9200元违约金,但开发商到现在也没掏,至于产权证,我更不敢想!”杨女士说,不少业主的遭遇和她如出一辙。
几位情绪激动的业主告诉记者,目前开发商正在出售售楼处,他们怀疑开发商要撤了,这让他们更加不安。
开发商预计
3个月内办完两楼产权证
在业主的指引下,记者当天下午来到了博威江南明珠苑售楼处,大门上有一张出售广告。记者说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43号楼和45号楼产权证办理业务的人不在,记者遂电话联系到了开发商一名负责人王经理。
据其介绍,43号楼和45号楼的业主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证,主要是受开发楼盘时围墙外的征地拆迁影响,王经理表示,这个问题现已处理完,开发商正在陆续为业主办理产权证。
王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安排专门人员加快办证进度:“一旦材料齐备合规,3个月内可办理完2栋楼所有业主的产权证。”他同时表示,开发商会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并称不会撤离,至于未拿到产权证的业主的落户和孩子入学问题,开发商将帮助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