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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连云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番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1 09:59:00

  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 聚焦富民,民心所盼。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富民增收大会,印发了《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富民增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全市富民增收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重点举措,创业政策二十八条以及农民增收与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一系列举措为我市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0个政策举措触手可及

  人均可支配收入翻番

  《意见》共分有六个部分、30个政策举措,围绕创业富民、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实施重点群体激励政策等方面重点展开。

  《意见》明确,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目标取向,以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为主要抓手,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为重点任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建成惠及全市人民、体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补齐短板、打赢主攻仗,体现在一系列具体目标上:在发展总量上,到2020年,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在结构优化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逐步缩小;在农村居民收入上,则强调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

  《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注重了我市已有政策的集成,发展要求的数字量化考核;另一方面则强化了政策创新,提出了具体可行且有所突破的政策措施,真正让老百姓有更加真切实在的获得感。

  大力推进创业富民

  在大力推进创业富民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奖补扶持力度、完善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创业。

  《意见》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深入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到2020年,扶持自主创业3万人,带动就业16万人。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加大创业用地支持力度,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实施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的,可享受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

  《意见》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完善就业服务、拓展就业新空间、加大就业资金补助、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到2020年建成市级农产品电商综合服务平台1个、农村电商产业园10个。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意见》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进行调整。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到2020年最低达到每人每月500元,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5%左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20年达80元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城市、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40%以上。

  让全民创业后顾无忧

  记者杨锐冰

  支持7类重点群体创业

  昨天出台的《连云港市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二十八条》(以下简称《二十八条》),立足我市实际,紧扣大学生、返乡农民、科研人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7类重点群体,力求更细致、更具体、更有操作性,为创业者提供最优的创业环境、最低的创业成本、最多的创业帮助。

  据悉,《二十八条》是针对解决以往创业者常遇到的实际困难来设计的,主要考虑如何解决创业者市场准入、注册登记等方面的问题,让更多创业者,特别是“草根创业者”能够“进得来”,真正让每一个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社会主体都能够“低门槛”创业。

  《二十八条》进一步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和扶持对象范围、提高了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门槛,最大程度上给予创业者金融支持,缓解创业者融资难题。

  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原有政策规定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在连创业将享资金补助

  创业资金奖补是激励创业富民的重要手段,《二十八条》在资金奖补上做到应给尽给,全力帮扶创业者创成业、创大业。

  其中,对市区领取营业执照3年以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按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按每家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建设总额5%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每年遴选扶持20个市场前景好和就业拉动力强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按照每个项目5-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向省推荐3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争取省级资助。

  鼓励企业、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重点面向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全面实施免费职业培训。

  六项举措优化创业服务

  创业富民要靠服务保障。《二十八条》推出六项举措来优化创业服务,通过各项实实在在的服务,打通创业富民的各个环节。

  其中,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分别补足到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依托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立创业富民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咨询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反馈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十八条》还规定,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此外,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有力

  多举措推动农民增收

  我市将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引导农业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市场化、绿色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达12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占耕地比重达到20%,建成3-5个生产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高效农业集聚区。

  此外,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尊重农户意愿,积极引导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

  《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积极扩大特色园艺、特粮特经、优质畜禽、设施果蔬、食用菌菇、渔业产品生产,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导多村一品、一镇一特。突出抓好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大力实施“连天下”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行动。

  加快发展镇村经济

  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微店,支持知名电商开设农业电商地方特色馆,推动建设县域农业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电商服务点。

  我市将培育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小镇。开展镇村经济评比活动,欢迎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全面加快镇村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创意休闲农业,鼓励农村创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动农村生态发展、绿色发展。

  此外,落实农业“三项补贴(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

  每年拿出1000万元扶贫

  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安排100万元作为扶贫大病特惠保保费资金。交通、农业、农开、农机、渔业、林业等涉农涉贫项目资金,在贫困片区或经济薄弱村投入比例不低于50%。县区级经济薄弱村、个人也有相应的资金补助。

  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500元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同时,全面简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全面免除在普通高中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对大病费用补偿,一般贫困户参保对象补偿标准为在新农合大病住院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5%;低保贫困户参保对象在扣除已报部分外,剩余合规费用按100%给予补助。每一参保对象年度大病费用补偿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对特定大病诊疗,凡参保对象初患4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一次性定额给付2000元诊疗启动费。政府为参加扶贫大病特惠保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额买单,个人不承担保费。同时,对通过扶贫开发扶持政策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到2020年前继续享受原扶贫开发扶持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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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