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的电梯你乘吗?连云港四成未投保电梯在用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如果你搭乘的电梯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那么你被电梯所伤、所困,受了伤、受了吓,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许多市民不清楚的是,部分电梯竟然是没有投保的。昨天,笔者从市质监特设部门了解到,我市2015年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以来,有近6000台电梯投保,还有四成的电梯未投保,而这四成未投保电梯里多数是小区电梯。
四成未投保电梯在用
“秀逸苏杭小区有电梯106部,去年我们给小区30部电梯投保,剩余的电梯还未到年检日期,等到了年检日期后再投。”秀逸苏杭小区物业朱经理介绍。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部分小区物业对电梯投保,还不是很了解,但是他们也表示,将会参与到投保中来。
市质监特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一共有在册电梯10702台,一次检测合格10503台,合格率98.14%,其余均已列入督查整改计划。而在这些电梯里,投保的电梯近6000台,也就是,说有四成的电梯未投保。
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行,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既能降低行政监管成本,更能有效提高乘梯人的乘梯安全保险系数,我市目前投保的电梯里多数是在酒店、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运行的电梯,而小区电梯的投保率较低。
质检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因电梯责任安全险属于推广险,不属于强制险,所以即使未投保,也无法强制执行。
两大原因致投保率低
2015年,我市出台《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了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投保主体应当是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电梯制造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在用电梯,由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2:3:5,非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5:4:1,别墅电梯由产权人单独全额投保,每年投保1次;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自监检合格后1年期的电梯责任保险。为便于投保和统一管理。电梯维保单位应该承担的保费部分,由其在办理投保时缴纳;电梯使用单位应承担的保费部分,从电梯运行维护费中列支,在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时,委托电梯维保单位代其缴纳。
笔者了解到,电梯年保费基础价格为:初装电梯保费是一年98元,而维保电梯基本保费为93元。住宅类电梯投保有50%是财政统筹补贴,30%是电梯公司补贴,其余的20%是由物业负责。质检部门工作人员给笔者算了一笔账:按电梯每年的投保费98元计算,其中49元是由政府补贴,29.4元由电梯公司支付,余下的19.6元是物业支付,按每梯20住户计算,也就是一户每年其实只需要一元钱就可以投保。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唐经理介绍,只要投保,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介入理赔,避免责任认定不清、由谁来付赔偿金等问题。
多数业主支持投保
笔者了解到,电梯投保后,如果乘坐电梯发生困人事故,被困达到一定时间后,被困人员可以拿到补偿。“电梯轿厢滞留人员两小时以上构成特种设备安全一般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会给予被困人员一定精神抚慰补偿,补偿限额为每人每次200元。”唐经理说。
高新区郁洲街道淮海社区居民于燕说,一直坐电梯,但还不知道有电梯安全责任险一事,如果电梯投保了,我们出行也有了一定的保障。与她想法一致的谭玲表示,每年每户家庭仅需要一元钱,居民使用电梯也有了保障,物业为了居民着想,都应该第一时间购买保险。
昨天,笔者在淮海社区采访了30多位高层住宅居民,其中九成的居民表示,物业应该第一时间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只有个别居民表示,买不买电梯安全责任险,对他们的生活没有影响。
电梯投保可转移安全责任险风险
据了解,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电梯安全责任事故的事件,依法由电梯管理者或所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电梯所属机构可以通过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换种说法,投保人以维保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为主,保费一般从维保费里列支,不会额外增加业主的负担。
此外,我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还增加了附加雇主责任保险,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投保电梯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赔偿限额相同;每次累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万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险部分中规定电梯的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及检验机构的雇员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48万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4.8万元);雇员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