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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元水晶摔坏索赔难 快递贵重物品别省那点保价费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6 14:37:00

  中国江苏网3月16日讯 快递物品运输中损毁如何赔偿?保价与不保价对于理赔有没有区别,保价与实际价值不同如何赔偿?3月15日上午,东海县法院举行的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法官以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在通过快递寄送比较贵重的物品时最好进行保价,以免为了省少许的保价费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财物损失。

  据介绍,随着网络及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人们使用快递寄送物品的需求也大幅提升,因快递而引发的纠纷相应也日益增多。2014年至今,东海县法院审理网购纠纷案件36件,其中有8件涉及快递纠纷,在递送过程中,物品损毁、丢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类。

  在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原告张某诉称,2015年11月10日,原告与被告东海某物流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委托被告运输重达28.95公斤的“水晶洞”(购买价格9200元)至北京房山区某小区。在订立合同时原告已经申明货物价值,被告同意按照1万元保价。结果,被告在运输过程中不慎将水晶洞摔成两瓣。原告找到被告商量赔偿事宜,被告仅同意赔偿100元。

  原告认为,水晶具有天然性和唯一性,一旦损坏,将会大幅贬值。现在涉案水晶洞跌成两瓣,无法修复,请求按照保价时声明的价格1万元进行赔偿。被告称,货物价值贬损不大,不同意赔偿1万元。

  法官认为,被摔坏的水晶洞仍具有残损价值(约5000元),经调解,被告给付原告5000元,原告申请撤诉,此案最终以撤诉结案。法官认为,此案中,被告所经营的快递业务不属邮政普遍业务,不适用《邮政法》有关保价赔偿的规定,应当按照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对运输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据法官介绍,目前,物流、快递公司对一些贵重物品会主动提示托运方进行保价运输。保价费用其实并不高,一般而言,物品价值500元以下保价费为1元,500元至1000元保价费为2元,1000元以上按千分之五收费。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快递公司会在快递单上印制“快递协议”,对是否保价、如何理赔进行规定,属格式合同。

  当纠纷发生后,托运人往往会以该格式条款无效为由,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付,快递公司则认为履行了适当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有效条款。上述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有赖于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判断。消费者在通过快递寄送物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快递单上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对颜色加重、字体加粗的条款要特别留意;对于比较贵重的物品进行保价,以免为了省少许的保价费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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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