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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不知道!连云港某居民四年偷气7000立方米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10 15:35:00

  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 3月9日,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打击盗窃燃气行动战果。自从去年11月起,公安机关联合全市各家燃气企业,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盗窃燃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共查获偷盗气行为26起,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挽回燃气损失50余万立方米。

  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因私改燃气管道造成燃气火灾爆炸事故6起,重伤4人,轻伤8人,直接损失500余万元。自去年11月开始,市公安局联合全市各家燃气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盗窃燃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重点包括:供气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的供气、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用气;拆除、伪造、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气计量装置封印用气;改装、损坏法定用气计量装置;故意删除、修改供气企业用以计量气费的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等8个方面,严查严惩各类破坏燃气设备和盗窃燃气行为。

  今年2月,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安检员在海连西路某小区安检中,发现某户居民家燃气表前管道上加装了燃气支管,燃气采暖炉所用的燃气不经燃气表计量,且燃气表接口检测漏气,涉嫌擅自改动燃气设施和偷盗气。经海州警方调查,该户主确认,从2015年4月以来,共盗用燃气1000立方米左右,总价值2500元左右。涉嫌盗窃,已被海州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市公安局还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安监局和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盗窃燃气及相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规定》,为办理涉气违法犯罪案件提供法律支撑。

  去年12月1日18时许,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检员在水木华园小区安检中,发现某户居民家中正在使用的燃气表是一块普通机械字轮表,不是公司安装的预付费磁卡表。当时该住户正在使用燃气采暖炉采暖,而该表的字轮读数却为“0”。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与燃气公司快速上门核查、取证,并将该户主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该户开户时间为2010年6月8日,最后一次充值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以后一直没有购气记录。经测算,该户2013年至2016年12月1日,四年总偷气量达7000余立方米,价值17000余元。随后,警方依法对该户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起诉。

  据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总经理助理屠全生称,专项行动开展后,一大批偷盗气行为被及时发现并处罚,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公司的气损量也下降了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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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