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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警方创新完善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8 10:35:00

  中国江苏网3月8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梁杰)近年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立足实际、加强协作,以驻所调解室为平台,落实基础保障、规范对接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释放警力与化解矛盾的双重效果。去年以来,全区共受理调各类纠纷2622起,调解成功233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5.3%,预防群体性事件32起,解决涉法信访问题42个,息诉信访案件31起。 初步实现了基层民警工作减负,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明显提升的良性循环。

  海州区地处市中心,日接处警量均在270起以上,矛盾纠纷占接处警量30%左右。目前海州分局在职干警583人,占全市人口比例仅为万分之七,其中派出所占全部警力的37.2%,基层派出所人少事多、压力巨大,尤其是各类纠纷调处牵扯了民警大量精力。去年4月份,分局把深化公调对接建设作为化解纠纷、释放警力的突破口,按照“三高三到位”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积极搭建平台。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思路,海州分局在新海、新东派出所先期开展调解室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投入20多万元,按照“十个一”即:一套办公用房(3间)、一台空调、一个监控摄像机、一套办公桌椅、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电话、一台饮水机、一个文件柜、一套规章制度的标准,在全区13派出所进行了推广。各驻所调解室工作流程、标准、制度等也均按市局统一制式、规格全部公示上墙,《矛盾纠纷调解情况登记簿》、《矛盾纠纷调解移送情况登记簿》等7种台账规范启用。在司法所派驻13名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从退休民警、退休法官、基层干部等具有良好群众基础、较高社会威望、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了13名驻所调解员,其中在职民警1名、退休民警、法官8名,使每个派出所均达到了不少于2名专职驻所调解员的标准。同时在各派出所内设置公示栏,将调解员的姓名、身份、工作职责逐项公开,切实提高调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明确驻所调解员待遇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全额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其中基础工资每月1200元,绩效奖励以成功调处纠纷的难易程度视情每起奖励30--50元,对成功调处有重大影响疑难纠纷的每起奖励300—2000元,有效激发了驻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已发放奖金1.6万余元。

  海州分局将规范运行流程作为深化公调对接的关键环节,按照矛盾类型进行归口调解,形成了五步工作流程,第一步做好先期受理,第二步做好矛盾甄别,第三步做好归口调处,第四步做好分流转递,第五步做好跟进回访,并总结出一套“三清三审三问”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公调对接的工作质效。通过建立起首接负责制,明确由巡逻处警民警做好矛盾纠纷类警情的先期处置工作,要求巡逻处警民警对现场不能调处的纠纷,一律按照“事由问清、笔录谈清、证据取清”的要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特别对医患、人身伤害等疑难纠纷,要求采取照相、录音、录像等形式来固定现场,一并移交给属地派出所值班民警。对巡逻处警民警移交或群众上门求助的纠纷警情,各派出所均建立了值班民警、所领导、调解室三级审核机制,由值班民警初审符合移送条件的矛盾纠纷,提出意见报值班所领导审核批准后,填写《矛盾纠纷受理移送审批表》,连同先期处置及现场采集证据一并移交调解室审核。对未采集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纠纷,调解室可以拒收并要求补充调查。调解室对派出所移交的矛盾纠纷,及时登记造册并填写移送回执回复派出所。同时,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以及因婚姻家庭、劳资问题引发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分流到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在此基础上,对于已调解终结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负责,采取上门、电话等形式,围绕调解结果是否公平合理,调解协议是否已经执行,调解效率是否快捷高效等方面进行回访,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调解结果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跟进措施,力求巩固和扩大调解成效。截至目前,共回访纠纷当事人2600人次,满意率达90%以上。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日趋增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海州分局通过建立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制度管理,奖惩推动,全面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推动矛盾调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首先坚持每周四信访接待日制度,要求涉及信访纠纷的属地派出所所长陪同接待,属于调解室纠纷调处范畴的,及时转交派出所调解室开展调处,防止“小矛盾”拖成“大麻烦”。各派出所每天坚持利用早会,通报前天调解工作情况,对疑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研判成果推送给调解室,提前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其次,针对主城区派出所辖区晚上纠纷警情较多的突出问题,海州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实行错时工作制度,白天一个调解员,晚上一个调解员,始终保持有一名调解员在所调解矛盾纠纷。司法调解工作人员在所工作期间,要求轮流到值班室前台坐班,遇到纠纷案件与民警一同出警,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理,有效缓解了值班民警的工作压力。第三,对新录用的调解员要求必须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不少于10天的轮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分局及各派出所将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周点评、月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对工作中有表现突出的调处人员,实行“一事一奖”,充分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驻所调解室”成立以来,海州分局按照“应调尽调、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调处工作实效,矛盾纠纷得到了便捷、高效的调处,也策应和推动了公安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有效落实“公调对接”,派出所将有限的警力从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做好巡逻防范和打击犯罪主业,有效压降了现行发案率,打处绩效明显提升。去年以来,全局刑事立案同比下降9.7 %,其中G20峰会期间,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了42%;破获现行案件1620起,破案率达16%,较去年同期提升了8个百分点。调解员民间组织的身份、良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社会威信以及对各类纠纷调解技巧的熟练运用,使矛盾纠纷调处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控制了矛盾激化升级。去年以来,全区共立轻伤害等民转刑案件76起,同比下降25%,全区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公调对接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同时,通过跟进回访机制,做细信访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去年以来,分局信访总量184起,同比下降13.2%,化解停访率达54.26%;办结省厅、市局交办疑难信访案件17起,办结率64.28%。驻所调解员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讲解,使矛盾纠纷当事人切实体会到调解的公平、公正、公开,调解的过程变成了普法的过程,彻底改变了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无理缠访、闹访及群体性事件有所下降,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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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