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0

标的额逾五千万元涉港商事纠纷成功调解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2 10:54:00

  中国江苏网2月22日讯 逾5000万元标的额的涉港商事大案,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会引发涉诉企业之间无休止的诉讼。今年1月底,连云区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标的额逾5000万元的涉港商事纠纷,2月20日,调解协议在签订后一个月内顺利履行完毕。

  2012年8月,该案第三人香港某租赁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新加坡某公司签订《集装箱租赁合同》一份,该案原告连云港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集装箱租赁合同》提供担保。

  2012年9月,该案被告连云港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集装箱租赁合同事宜签订了《质押反担保保证合同》一份,该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以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600万股权质押。后因案外人新加坡某公司违约,原告作为担保人赔偿了第三人损失后,依据《质押反担保保证合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起诉前,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600万股权予以冻结。

  “由于该案涉案标的额逾5000万元,且纠纷形成时间长,原因复杂,矛盾激烈,涉及面广,案件涉及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本案的债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陆续到期,如果简单判处,不但不能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而且可能引发系列诉讼,也不利于企业的双赢发展。”该案主审法官李国栋介绍。

  由于涉案标的额巨大,其中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且案件当事人涉及住所地位于香港的公司,在送达取证方面难度大,耗时长。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审法官李国栋在认真阅卷、仔细梳理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耐心调查和调解。经过6次开展调解工作,4次修改、修正调解方案,最终各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及时有效履行,结案后主审法官赶赴上海,对已经保全的被告在江苏某上市公司合计600万股权予以解封,调解协议在签订后一个月内顺利履行完毕。

  案件的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挽回了各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双赢,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标签:

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