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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试驾车发生车祸谁埋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2 10:53:00

  中国江苏网2月22日讯 去4S店购买新车,绝大多数人都会进行试驾,深入感受一下心仪车辆的性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试驾过程有时并非一帆风顺,甚至会发生交通事故,这时,4S店就会拿着你事先签好的“试乘试驾协议”要求你购买事故车或赔偿损失。不过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消费者在试乘试驾时发生交通事故,并不一定要全部埋单。

  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陈先生在参加市区一家汽车4S店组织的试乘试驾活动时,由于紧张,撞了路边的栏杆,导致车辆受损。后4S店要求他按照当初签订的《试乘试驾协议》,赔偿车辆修理费共计5000余元。

  陈先生表示不服。“因为刚拿到驾驶证不久,试驾时还有一名4S店工作人员陪同,在经过事故发生路段时,恰好前方有车过来,我本想停下来等车过去再走,可他(陪同的工作人员)却说开过去没问题,没想到会车时我一紧张,就撞到路边的栏杆了。”陈先生认为,4S店的随车工作人员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况且,据他了解,4S店已经为试驾车投保了交强险,为何还要自己承担修车的全部费用?

  面对4S店拿出的带有他签名的《试乘试驾协议》,陈先生颇为委屈,因为当初只顾着试驾车了,根本就没有详细阅读对方提供的协议便签字了,没想到里面居然还明确规定“试乘试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试驾者承担”。那么,这样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应该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对于陈先生的遭遇,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虽然是陈先生驾驶了试驾车辆,但车辆的拥有者是4S店,作为专业经营者的汽车销售商,应该对消费者的安全承担基本保障义务;而且,试乘试驾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达成汽车销售合同,汽车销售商将从中获得商业利益,因此,交通事故的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应该根据试驾者和陪同的4S店员工的过错来分担更为合理。

  至于陈先生在试驾车前与4S店签订的《试乘试驾协议》,12315负责人认为,这种协议是汽车销售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合同,其中关于责任承担的条款,如“试乘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所有责任都由试驾者承担”这条,显然是“霸王条款”,因为它免除了汽车销售公司的责任,排除试驾者的主要权利。因此,此类免责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条款。至于交强险,只是针对双车事故或车与人碰撞事故,像陈先生这种单车事故只有购买了商业险才能得到赔偿。

  经过协商,最终,陈先生承担修车费用2000元。 

  试驾车前慎签试驾协议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4S店都会为试乘试驾的车辆购买保险,因为没有交强险的车辆是不容许上路的。然而,部分4S店为了省钱,都会只投保交强险,反正他们拟定的协议上规定,出了事故由试驾者埋单。

  “如果是投保了商业险的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则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超出部分才由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根据过错来分担。”因此,12315建议广大消费者,在4S店进行试驾前,最好先了解试驾车辆的投保情况,并尽量选择购买商业保险的车辆进行试驾;此外,在试驾车之前一定要先看清楚试驾协议,如果对试驾协议内容有疑问,要及时提出并修改;最后,还应如实告知4S店工作人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水平,按照陪同人员的指令在规定路线上谨慎驾驶。与此同时,也提醒广大汽车经销商,为减少经营中的风险,最好为试驾车购买商业保险,如果试驾车每次出事故都由消费者承担,也不利于4S店的经营,更影响商家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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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